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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核2019-2020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9-05-16 [来源]:学生处港澳台侨/外国留学生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规定,决定复核2019-2020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复核范围:拟获华侨大学2019-2020学年陈嘉庚奖学金名单内的本科生。

(二)根据《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奖学金学生需达到以下要求:

1.对华友好,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出勤情况符合学业要求;

3.入学以来或者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习绩点不低于2.0,即为复核通过;绩点在1.02.0的,减半发放其2019-2020学年的生活补贴;绩点1.0以下的,暂缓发放其2019-2020学年的生活补贴,学年中达到复核条件时可有一次机会申请重新复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请复核资格:

1.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2.学年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学年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排名在本楼栋住宿生的后30%且低于98分。

二、时间与程序

(一)申请时间

515-520日。凡未按时提交复核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复核者须填写《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复核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并提供个人入学以来或者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各一份,报学院审核存档。

2.学院初审。学院根据《管理细则》,结合申请者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于52417:00前将学生个人复核申请表及复核汇总表报送A2楼学生事务大厅,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

3.学校复核。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的初审意见,并结合整体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商有关部门后,于5月下旬公示并确定复核结果。

附件:1.拟获华侨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名单

2.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复核申请表

3.华侨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复核汇总表

学生处

2019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