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规定,决定复核2019-2020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复核范围:拟获华侨大学2019-2020学年陈嘉庚奖学金名单内的本科生。
(二)根据《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奖学金学生需达到以下要求:
1.对华友好,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出勤情况符合学业要求;
3.入学以来或者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习绩点不低于2.0,即为复核通过;绩点在1.0至2.0的,减半发放其2019-2020学年的生活补贴;绩点1.0以下的,暂缓发放其2019-2020学年的生活补贴,学年中达到复核条件时可有一次机会申请重新复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请复核资格:
1.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2.学年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学年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排名在本楼栋住宿生的后30%且低于98分。
二、时间与程序
(一)申请时间
5月15日-5月20日。凡未按时提交复核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复核者须填写《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复核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并提供个人入学以来或者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各一份,报学院审核存档。
2.学院初审。学院根据《管理细则》,结合申请者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于5月24日17:00前将学生个人复核申请表及复核汇总表报送A区2楼学生事务大厅,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
3.学校复核。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的初审意见,并结合整体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商有关部门后,于5月下旬公示并确定复核结果。
附件:1.拟获华侨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名单
2.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复核申请表
3.华侨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复核汇总表
学生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