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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核2024-2025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4-04-24 [来源]:学生处港澳台侨/外国留学生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华侨大学嘉庚学堂学员考核办法》规定,决定复核2024-2025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复核范围:华侨大学2024-2025学年陈嘉庚奖学金本科生。

(二)根据《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奖学金学生需达到以下要求:

1.对华友好,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出勤情况符合学业要求;

3.原则上,学年嘉庚学堂学员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

4.入学以来或者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习绩点不低于2.0,即为复核通过;绩点在1.0至2.0的,减半发放其2023-2024学年的生活补贴;绩点1.0以下的,暂缓发放其2023-2024学年的生活补贴,学年中达到复核条件时可有一次机会申请重新复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请复核资格:

1.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2.学年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学年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低于98分。

4.违规使用无牌、套牌、超标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违反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的。

二、时间与程序

(一)申请时间

4月25-429日。凡未按时提交复核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复核者须下载《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复核申请表》(附件2),用电脑填写完整后打印,经班主任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后429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含有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学工办(以学院通知为准)。

2.学院初审。429-5月9日,学院根据《管理细则》,结合申请者综合表现情况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0日中午12:00前将复核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复核汇总表”命名后发送至学生处xscjwszx@hqu.edu.cn,并将学生申请材料和复核汇总表纸质版交行政研发大楼2楼学生事务办事大厅港澳台侨学生专项材料窗口。

3.学校复核。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初审意见和嘉庚学堂学员考核结果,并结合整体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商有关部门后公示并确定复核结果。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92-6160355

三、注意事项

1.转学院者应向目前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由学校统一认证,申请表中学生个人暂不填写;

3.汇总表中学生顺序按照附件1提供的参评学生名单先后依次排序;“学院意见”栏请从下拉框选项选择;

4.学院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校学〔2022〕6 号)要求做好学院初审并做好资助档案管理工作;


附件:1.华侨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参评

学生名单

2.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复核申请表

3.华侨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复核

汇总表

4.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管理细则(试行)

5.华侨大学嘉庚学堂学员考核办法



   

2024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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