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规章制度 >> 正文

学生处相关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7-03-1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华侨大学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生处各相关网站包含学生处主页(华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承志网)及各三级网站(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华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华侨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华侨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网站等)。

第二条 各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工作,包括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三条 学生处各相关网站的信息发布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基本原则。

第四条 发布上网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从主旨、内容到表达形式必须严格审核,暂时无法核实的信息不得使用,切实把好政治关、思想关和文字关,着力增强正能量,防范避免副效应。

第五条 网络媒体和报刊的内容转载,必须以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为主,转载内容时必须注明出处、日期、作者。

第六条 信息的发布应具有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工作动态。

第七条 信息发布的基本流程是:信息采集→信息编辑→送审→审查→批准→发布上网,必须按照基本流程规范操作。

第八条 必须坚持先审后发,实施三级审核制度,即信息撰稿人自查、各中心信息管理员复查及中心副主任审核后方可发布,重要信息还需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九条 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第十条 要做好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信息管理员与中心副主任要定期对相关网站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