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协助做好2019年福建省选调生人选考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9-02-2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协助做好2019年福建省选调生人选

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

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福建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编办等四部门研究确定了考察分数控制线,按照报考地区、报考类别,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我校进入考察的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协助做好2019年选调生人选考察工作的通知》,考察组将于410日至20日赴省内高校开展考察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做好考察工作,请各学院协助做好以下事项:

一、就业意愿调查

各学院对考察人选的就业意愿进行摸底。如学生自愿放弃选拔资格,必须提交书面声明,具体要求:考察人选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张),在复印件上签署“本人自愿放弃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考察资格”,落款须签名并加盖指模,学院党委签署意见、盖章。

二、材料准备

1.考察人选的学生档案,包括高中和大学期间的全部材料,由学生档案室统一提供。

2.考察人选的党员材料,请认真清查党员材料并密封后,逐一登记在《华侨大学2019年福建省选调生考察人选党员材料交接表》(附件2),一并交至学生处。

3.考察人选大学期间的表现情况表(附件3)(具体内容为考察人选在校期间思想政治、学习、工作等方面表现情况);表现情况表除上交纸质版外,需将电子版以“姓名-地区-类别”形式命名,学院汇总后统一发至邮箱:jyk@hqu.edu.cn

4.考察人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证明材料(成绩单上须含专业人数、排名、补考重修情况并加盖成绩证明专用章)。

5.考察人选的各项等级证书、荣誉证书、奖励材料等复印件(A4纸复印,学院逐一核对原件并盖章确认)。

上述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请各学院务必于315日前上交学生教育与发展中心两校区办公室。

注:若发现毕业生档案或相关信息不全、不实的,将取消人选资格,并予以通报。各学院为毕业生出具的各种鉴定、证明材料等务必与其报名填写、谈话时的信息完全一致。

三、面试准备

考察人选的谈话对象包括学院党委负责人、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学生本人、3名同学代表。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华侨大学2019年福建省选调生考察人选名单

2.华侨大学2019年福建省选调生考察人选党员材料交接表

3.华侨大学2019年福建省选调生考察人选大学期间表现情况表

党委学工部

党委组织部

2019227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