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8〕31号)要求,现将2018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发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造表发放范围:华侨大学2018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详见附件1)
2.工作进度安排:2018年12月19日17:00前,相关学院完成造表提交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外国留学生发展中心(泉州校区交至金川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办事大厅,厦门校区交至行政研发大楼二楼学生事务办事大厅)审核;12月20日前,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外国留学生发展中心提交财务处审核发放。
3.注意事项:
(1)研究生造表由研究生院统筹;本科生奖金额度为3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2)信息完备、准确。请相关学院根据样表填写奖学金发放花名册(附件2),并经获奖者本人签字确认,若因事不在校者,经与本人确认后可代签。
(2)材料提交规范、及时。请相关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章后提交财务处记账联和学生处存根联,其中经办人及领导签字须手写签名;电子版命名为“学院+2018年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造表”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
附件:
1. 华侨大学2018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2. 华侨大学2018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发放花名册(本科生样表)
学生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