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关于开展“民族情 复兴路”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8〕423号)精神,决定面向在校生和港澳台校友开展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此次征文分为两个组别:
1.港澳台学生及港澳台校友组:在我校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研究生、进修生、交换生和港澳台校友。
2.其他生源地在校生组:在我校就读的非港澳台籍学生。
二、征文时间
10月16日-10月28日
三、征文要求
(一)主题
以“民族情 复兴路”为主题,用文字记录自身面对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的所见、所闻、所想,抒发作为改革开放的见证者、受益者、参与者与贡献者的真实感受,表达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美好心声。
(二)内容和格式要求
1.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要求原创,文章字数在1000-3000字之间,鼓励配图。征文应做到内容真实可信,感情真挚向上,文字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感染力。
2.格式要求如下:
(1)标题二号字,方正小标宋简体;
(2)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院、年级、专业、生源地等信息;
(3)正文内容用四号字,仿宋_GB2312;
(4)一级标题为三号字,黑体;
(5)二级标题为三号字,楷体,加粗;
(6)三级标题为三号字,仿宋_GB2312,加粗。
四、投稿方式
1、参赛者提交文章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文档命名“学院+生源地+姓名+《标题》”。
2、学院汇总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填写主题征文活动统计表,报送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泉州校区交至金川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办事大厅,厦门校区交至A区二楼学生事务办事大厅); 电子版命名为“学院+“民族情 复兴路”征文”打包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
五、评奖及奖励办法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征文内容,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奖励金额为一等奖400元/人,二等奖300元/人,三等奖200元/人,并将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参赛。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征文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鼓励在校生积极参与,对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优秀港澳台学生应做好动员、指导工作。其中,港澳台学生在300人以上的学院,应提交不少于60篇港澳台学生文章;港澳台学生在200人以上的学院,应提交不少于40篇港澳台学生文章;港澳台学生在100人以上的学院,应提交不少于30篇港澳台学生文章;港澳台学生在50人以上的应提交不少于15篇港澳台学生文章;港澳台学生在20人以上的应提交不少于5篇港澳台学生文章。
附件:主题征文活动统计表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