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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8-10-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鼓励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校决定评选2017-2018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3〕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限申报一个奖项),并报学院审核。

2.学院推荐:

(1)奖学金: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情况,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外国留学生发展中心。对于2017-2018学年期间,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安哥拉政府青年科技人才班专项奖助学金、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的一般不再重复推荐。

(2)助学金: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推荐申报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总人数的5%。

3.学校评审:经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请学院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于10月30日12:00前将学生申请表及推荐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外国留学生发展中心(泉州校区交至金川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办事大厅,厦门校区交至A区二楼学生事务办事大厅)并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其他申请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附件:

1.2017-2018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7-2018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3.2017-2018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

2018年10月17日


          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