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数据管理,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全日制本科境外生基本信息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标准
根据《华侨大学境外生基本信息统计表(样表)》执行。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17年11月13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
2.境外生基本信息统计表中,转专业、休学和退学等学生,应在“备注”栏目中说明。其中,转专业和退学的,在“总计”中不计入学院学生总数,延期毕业的学生信息单列并计入学院学生总数。
3.今年境外生基本信息统计表体例和填写内容有所变化,请根据表注要求填写。
附件: 华侨大学境外生基本信息统计表(样表)
学生处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华侨大学境外生基本信息统计表(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