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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贤銮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2-10-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贫困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福建省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第二十五届(2012年)奖学、助学实施细则》和《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拟于9月下旬评选2012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必须从各学院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产生。申请者的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

3.名额及比例分配

今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元/人,名额50个。

各学院可按照评选条件推荐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候选人2名(其中,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可推荐候选人4名;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可推荐候选人3名;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体育学院、工学院可推荐候选人1名;生物医学学院尚不推荐名额)。

4.申请者应先填写《华侨大学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2),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有关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经班主任推荐,学院评审后送交学生处,学生处组织推评候选人,进行全校公示后将公示结果向贤銮福利基金会推荐。

5.请各学院于9月17日前将推荐的优秀贫困学生填写的《华侨大学优秀贫生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送两校区学生处教育科。

附件:1.《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附件1: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rar

2.《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2: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rar

学生处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