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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放歌青春”华侨大学庆祝建团90周年暨香港回归15周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2-04-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放歌青春”华侨大学庆祝

建团90周年暨香港回归15周年

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

为庆祝建团90周年暨香港回归15周年,积极宣传建团90年、香港回归15年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以激昂的歌声和豪迈的气概营造喜庆的节日氛围,充分展示我校莘莘学子的青春风采,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面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举办庆祝建团90周年暨香港回归15周年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放歌青春

二、参赛形式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参赛,每个学院一支队伍,人数控制在60人至120人之间。

三、时间安排

1.曲目报送时间:2012年3月22日(周四)下午17:00前送交纸质版报名表至学生处教育科,电子版发至:hquxsc@163.com。(报送地点:泉州金川活动中心三楼,联系人:谢俊,联系方式:0595-22693592;厦门行政大楼A616,联系人:黄宗喜,联系方式:0592-6160345。)

2.比赛时间:

2012年5月5日(周六)晚7: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

泉州校区:陈嘉庚纪念堂观众厅

厦门校区:行政主楼前广场

五、比赛要求

1.请各学院务须高度重视,结合比赛主题,选取内容丰富的歌曲题材,认真组织参赛,努力提高演唱水平,力求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

2.鉴于音乐舞蹈学院专业特点,本次只参加现场表演,不参与比赛。

3.每队演唱2首二声部以上混声合唱歌曲(也可选择男声合唱或女声合唱),每首时长不超过5分钟。

4.各参赛队伍可以选择无伴奏合唱曲,或有伴奏合唱,但伴奏形式仅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或10人以内的小乐队。

5.要求服装统一,指挥、伴奏自备;合唱团舞台画面要有变化,可适当根据歌曲需要变换造型、动作、队型等,但不伴舞。

六、奖励办法

比赛将邀请合唱专家现场评审,采用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公布成绩的办法;泉州校区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发给奖牌和奖金;厦门校区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名,发给奖牌和奖金。

附件:1.“放歌青春”华侨大学庆祝建团90周年暨香港回归15周年合唱比赛报名表

2.“放歌青春”华侨大学庆祝建团90周年暨香港回归15周年合唱比赛参考曲目

党委学工部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抄送:校领导,党委各部(室),各学院,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保卫处。

党委学工部2012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