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为进一步增强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对中国(祖国)国情民情社情的认知,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齐鲁文化研习营,拟按照40人成团,成员以港澳台侨学生为主。 (二)服务时间:2024年1月8日—1月14日 (三)服务内容:为文化研习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服务:交通、食宿、保险、导服以及参观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走访博物馆、高校和企业,开展国情调研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服务保障。学校提供主要研习考察事项(附件1),请各服务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研习日程的安排及个别研习考察事项的优化与定制化服务,不反对服务商从加强港澳台侨学生国情教育的角度出发,将个别参考研习考察事项替换为体验性、互动性更强的研习事项,但要保证港澳台侨学生有深度研习体验和良好的国情教育成效。 (四)预算等具体要求: 1.交通费:大巴费不超过5000元/天(含接送机、往返泉厦两校区交通费);机票(不高于公务票的团体票)/动车费要打印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但应标时应明确报价。 2.餐费:100元/人/天(按照7天算)。 3.住宿费:人均不超过300元/天。 4.现场教学费:含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门票,参访企业,体验式教学实践等费用,不超过2000元/人。涉及的定制化服务费用:须明细支出;若涉及专家讲座课酬,要明确转账方式(专家姓名、单位、户名、开户行、卡号、身份证号、手机号)。 5.导服费:人均不超过1200元/天(地接和全陪导服各1人)。 6.保险:不超过50元/人。 7.物资等费用:人均不超过380元(需明细,说明报价依据)。 8.图书费:人均不超过50元。 9.汇报场地租赁费:不超过5000元/场(安排一场所用于研习汇报会之用,研习汇报会的时间根据行程安排确定,一般安排在第6天)。 10.药品:500元(需明细,散团后剩余药品移交学校保管)。 11.全程无购物。 (五)其他要求: 1.该服务采购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考察研学活动服务定点采购实施办法(试行)》(设备〔2023〕26号),以比选方式面向物资采购中心公开征集确定的定点供应商(GW2023-SH329)内选择采购。 2.请于2023年12月10日17:00前,将投标意向书(加盖单位公章,明确投标线路名称)发送电子版扫描件至xscjwszx@hqu.edu.cn ,逾期视为放弃,学生处将在2023年12月11日下午17:00前公布各服务商投标意愿情况)。 2.若某个研习营采购服务,投标服务商不满3家,则该研习营采购服务流标(重新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3.投标服务商须签订《履约承诺书》(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