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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第八期菁英学堂学员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3-11-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境外生四十条”,协同推进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做好学生骨干的进一步培养与使用。现将选拔第八期菁英学堂学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研究生一年级或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骨干。

二、选拔标准

1.港澳台侨学生应立志成为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外国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2.入学以来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无违规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本科生入学以来平均学习绩点不低于3.0,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50%以上。

4.本科生应有校级或院级学生组织(社团)工作经历。

5.同等条件下,有个人专长,或有担任校、院学生组织(社团)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岗位经历,或有校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

三、选拔方式

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按照选拔对象、标准要求,做好遴选推荐工作。于12月8日12:00前将推荐汇总表、学员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电子版打包并命名为“****学院第八期菁英学堂学员推荐材料”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提交至学生事务办事大厅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事务窗口。

学生处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经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协同培养,充分发挥学院在日常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本期学员选拔采取学院遴选推荐,学校复核确定的方式,不再单独组织面试、笔试等综合考核。请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培养和使用学生骨干的重要意义,为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骨干搭台搭梯,助力学生骨干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1.第八期菁英学堂学员名额分配表

2.第八期菁英学堂学员登记表

3.第八期菁英学堂学员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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