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3-11-2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鼓励我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在校园内营造更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充分利用园区孵化空间,现拟征集一批新的创新创业项目入驻两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条件

1.入驻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三年内(含三年)的全日制毕业生,并占团队人数60%以上

2.在校生能按专业教学计划进度安排修完相应课程,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至少有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并且能为项目运营提供支持;

3.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与园区管理部门签订入驻协议,自觉接受园区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4.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5.创新创业项目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良好的市场潜力,有完整的创新创业计划书,并具可操作性;

二、优先入驻的项目

1.港澳台学生创办或参与的创新创业项目。

2.省市创新创业优秀资助项目。

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的项目。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5.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6.与专业教育或地方产业经济结合紧密等项目。

二、园区保障

1.协议期内,为入驻项目免费提供办公场地、桌椅等基本设施,提供会议室、路演报告厅、商务洽谈室等供入驻项目开展相关活动;

2.依托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为入驻项目提供运营扶持,依托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导师团对入驻项目孵化指导;

3.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融资对接、创业沙龙、考察走访等配套活动;

4.对接政府及相关社会资源,为入驻项目提供政策及资源扶持及相关创新创业孵化服务。

三、征集报名

1.申请入驻创业园的项目负责人须按照顺序整理好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材料清单如下:

(1)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表(附件1);

(2)创新创业计划书;

(3)创新创业项目自身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等;

(5)其他有关创业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团队获奖情况、获得专利、发明等知识产权情况);

(6)在校生需提供家长知情书(仅项目负责人提供);

(7)其他相关材料。

2.各学院要做好项目征集的宣传动员工作,须汇总本单位创业项目并填写《XX学院2023年下半年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12月8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学院所在校区创业园(厦门校区:梅苑学生宿舍区一层服务大厅,泉州校区:梅园27号楼一层),电子版以“学院+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hqucyy@hqu.edu.cn。

3.园区后续将统一组织入园评审及现场答辩工作,结合评审意见进行团队遴选,根据园区现有的空间布局合理安排项目团队入驻。


附件:1.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表

2.XX学院2023年下半年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汇总表


学生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