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更多的香港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华侨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8月修订),拟于10月-11月份评选2013-2014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华侨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申请表(一人只可申报一个奖项),并报学院综合评审。
2.学院推荐:学院结合申报情况和名额分配(附件1),依据《华侨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等额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评审: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全校公示并确定获奖名单。
为保证本次评选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做好香港学生的申请工作并严格把关,于11月3日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版)汇总后送至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科,并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工作邮箱(hqujws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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