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大厅 >> 服务指南 >> 正文

学生活动中心场地、物品、设备申请业务流程(厦门校区)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4-03-25 [来源]: [浏览次数]:

一、物品、设备借用注意事项:

1.所有物品单次借用期限至多7天。

2.借用前,学生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将当面登记检查设备状况,如对设备情况存疑,可现场与工作人员沟通。如归还时发现损坏,借用单位需进行维修;设备损坏严重者记违规,将对后续借用产生影响。

学生活动中心可借用设备

小蜜蜂扩音器


拉杆音响

备注:音响可外接无线话筒和U盘,可以连接蓝牙

无线话筒

备注:无线话筒需自备5号电池


学生活动中心可借用物品

物品名称

尺寸规格

折叠桌

120*60*75cm

海报板

120*90cm

帐篷

3*3m

塑料凳

常规规格

靠背椅

常规规格

温馨提示:请爱惜所借物品,避免损坏

二、场地借用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若需提前布置场地请在申请表的其他要求栏进行说明并备注好时间(例:需提前一小时布置场地),活动结束后申请单位需对场地进行打扫,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2.同一借用单位不能连续借用场地一整天或几天的同一时间段;

3.活动举办时场地将直接提供活动桌20张、塑料椅50张(数量随实际情况而定),如需使用折叠桌、海报板以及更多数量的塑料椅等,请另行填写《学生活动中心物品借用申请表》进行申请。

学生活动中心场地可借用时间

周二

(招聘会优先)

14:00-17:00

周五

19:00-22:00

周六、周日

8:30-12:00

14:00-17:00

19:00-22:00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学生办事大厅

学生活动中心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3:00

下午14:30-18:30

(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中午12:40-13:40

下午17:30-18:30

晚上21:00-22:00

(节假日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行政研发大楼二楼

学生办事大厅(西侧)

学生活动服务窗口

中庭凤翔餐厅楼上

学生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