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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5-06-1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国家开发银行对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根据教助中心﹝2015﹞75号文件要求,结合系统功能及相关操作,现就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工作

各学院要组织有续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意向的在校生(目前贷款在校学生名单见附件2),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提交后由学校对续贷声明进行审核。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二、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各学院要在借款学生毕业前,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未登陆系统进行确认名单详见附件3),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位负责学生资助的老师要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于6月23日前完成续贷声明录入、毕业确认等工作。


附件1:教助中心﹝2015﹞75号文件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名单

附件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未确认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