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传承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侨校特色校园文化,为同学们搭建成长成才平台,根据《华侨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精神,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社团成立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安排,2019-2020学年接受学生社团成立申请的时间是2019年9月9日-9月18日。
拟于9月21日举行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答辩会,并择期公布审批结果。
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在其第一次纳新结束之日起两周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并在其正式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注册登记。新成立学生社团有一年的考察期,考察期从学生处批准成立之日起,考察期满后若年审不合格将撤销其成立资格。
二、申请条件
1.有 5 人以上联合发起,且发起人必须具备开展社团
活动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自愿遵守《规定》(详见http://xsc.hqu.edu.cn/info/1045/5072.htm);(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的,还必须符合《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要求)
2.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和至少一位指导老师;(挂靠
单位应是我校具有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的正式机构,如学院
党委、学校职能部门、部分专业教研室等;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必须是本校在职教职工。一个社团可由多名教师指导,一名教师只能指导一个学生社团)
3.有规范的章程草案;
4.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5.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6.须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华侨大学学生社团筹备成立申请书》;
2.《学生社团章程草案》;
3.《华侨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发起人和拟任责任人基本情况表》;
4.《华侨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三份,且签章不能复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三、工作安排
请将文件纸质版提交至学生处(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104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16室),并将文件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XX社团成立申请”发送到电子邮箱(泉州校区:hqdxxsstlhh@163.com;厦门校区:hquxmxtlbgs@163.com.)
附件:1. 华侨大学学生社团筹备成立申请书(范例);
2. 学生社团章程草案(范例);
3. 《华侨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发起人和拟任责任人基本情况表》;
4.《华侨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学生处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