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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9-06-2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审2018-2019学年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的通知》(校学〔2019〕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助学金发放造表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8-2019学年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获得者(名单详见附件)。

二、工作进度安排

1.6月28日12:00前,各学院完成造表提交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泉州校区交至金川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办事大厅港澳台侨学生事务窗口,厦门校区交至行政研发大楼二楼学生事务办事大厅港澳台侨学生事务窗口)。

2.7月5日前,学生处完成审核提交财务处审批发放。

三、注意事项

1.信息完备、准确。请各学院根据样表(见附件2)填写助学金发放花名册,并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若因事不在校者,经与本人确认后可代签。(姓名一栏需要与学校教务系统显示信息保持一致,如简繁体等)

2.材料提交规范、及时。请相关学院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章后提交财务处记账联和学生处存根联,其中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须手写签名;电子版命名为“学院+2018-2019学年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发放花名册”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

联系人:赖玉城,0595-22690097。

附件:

1. 2018-2019学年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2. 2018-2019学年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发放花名册(样表)

学生处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