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LED显示屏是学校各类信息发布的重要窗口,是学校权威信息发布平台,是教育引导学生的重要舆论宣传阵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及时、准确地发布学校公告、通知等重要信息,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也为规范LED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新闻类信息
1.国内外的重要时事新闻;
2.国内外媒体对我校的相关报道;
3.校内的重要新闻和学生工作相关新闻;
4.学校建设发展的突出成果和学生工作相关成果等。
(二)通知类信息
1.学校的重要决策和部署;
2.学校重大活动、会议、讲座等信息;
3.学生工作的重要通知(包括资助申请、评奖评优、文件发布、就业指导及招聘宣讲信息等);
4.校园文化活动预告信息;
5.涉及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服务信息。
(三)教育类信息
1.结合各时间节点和事件,开展思想政治专题教育的相关内容;
2.以“七项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诚信教育、校园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内容;
3.突发事件处理、防骗防盗等安全教育的相关内容。
(四)其他类信息
1.重要节日庆祝的宣传标语;
2.经审核认可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二条 信息发布的基本原则
(一)导向原则
1.要坚持正确的信息发布导向,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内容合法、真实、准确;
3.禁止播放商业性广告信息,有特殊需求,须经主管部门核准;
(二)实效原则
1.信息内容时效性强、服务面宽,与师生利益紧密相关;
2.发布的信息务求文字准确规范、简明扼要,图片视频画质清晰、制作精良等;
(三)优先原则
1.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时效性,优先发布重大信息和紧急信息;
2.原则上仅发布全校性的重要信息,不受理限于个别学院的相关信息,以下两种情况除外:获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具有较大影响的活动;以华侨大学的名义获得国家级以上奖项的团队的宣传等。
第三条 信息发布的程序
1.本着“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申请发布单位应填写《华侨大学LED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表》(见附件1),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学院为学院党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前3个工作日将申请表交由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时将申请发布的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
3.党委宣传部审批,并核定发布时限;审批通过的,发布单位将申请表交由学生事务办事大厅,由学生办事大厅对实际播放效果审核后进行发布,并做好登记以备核查;
4.由学生处负责制作的信息,按照领导批示的时限和形式进行发布。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LED显示屏实行“电脑专人专用,电源专人管理”。学生事务办事大厅负责信息发布的操作,并联系维保单位做好日常的定期检测与维修保护;
2.党委宣传部负责各单位发布信息的审批,并核定信息发布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七天;
3.本办法所指LED显示屏有2块,均为全彩显示屏,分别位于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前、厦门校区综合服务楼前扇形小广场。
4.LED显示屏的显示时间为每日7:30-20:30(泉州校区),7:30-20:30(厦门校区),节假日和特殊发布需要的除外;
5.如遇LED显示屏故障,可向学生事务办事大厅报修,电话:0595-22690096(泉州校区),0592-6160320(厦门校区)。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华侨大学LED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表
附件2:LED播放软件支持的媒体
学 生 处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