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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LED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2-11-03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园LED显示屏是学校各类信息发布的重要窗口,是学校权威信息发布平台,是教育引导学生的重要舆论宣传阵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及时、准确地发布学校公告、通知等重要信息,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也为规范LED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新闻类信息

1.国内外的重要时事新闻;

2.国内外媒体对我校的相关报道;

3.校内的重要新闻和学生工作相关新闻;

4.学校建设发展的突出成果和学生工作相关成果等。

(二)通知类信息

1.学校的重要决策和部署;

2.学校重大活动、会议、讲座等信息;

3.学生工作的重要通知(包括资助申请、评奖评优、文件发布、就业指导及招聘宣讲信息等);

4.校园文化活动预告信息;

5.涉及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服务信息。

(三)教育类信息

1.结合各时间节点和事件,开展思想政治专题教育的相关内容;

2.“七项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诚信教育、校园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内容;

3.突发事件处理、防骗防盗等安全教育的相关内容。

(四)其他类信息

1.重要节日庆祝的宣传标语;

2.经审核认可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二条 信息发布的基本原则

(一)导向原则

1.要坚持正确的信息发布导向,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内容合法、真实、准确;

3.禁止播放商业性广告信息,有特殊需求,须经主管部门核准;

(二)实效原则

1.信息内容时效性强、服务面宽,与师生利益紧密相关;

2.发布的信息务求文字准确规范、简明扼要,图片视频画质清晰、制作精良等;

(三)优先原则

1.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时效性,优先发布重大信息和紧急信息;

2.原则上仅发布全校性的重要信息,不受理限于个别学院的相关信息,以下两种情况除外:获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具有较大影响的活动;以华侨大学的名义获得国家级以上奖项的团队的宣传等。

第三条 信息发布的程序

1.本着“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申请发布单位应填写《华侨大学LED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表》(见附件1),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学院为学院党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前3个工作日将申请表交由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时将申请发布的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

3.党委宣传部审批,并核定发布时限;审批通过的,发布单位将申请表交由学生事务办事大厅由学生办事大厅对实际播放效果审核后进行发布,并做好登记以备核查;

4.由学生处负责制作的信息,按照领导批示的时限和形式进行发布。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LED显示屏实行“电脑专人专用,电源专人管理”。学生事务办事大厅负责信息发布的操作,并联系维保单位做好日常的定期检测与维修保护;

2.党委宣传部负责各单位发布信息的审批,并核定信息发布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七天;

3.本办法所指LED显示屏有2块,均为全彩显示屏,分别位于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前、厦门校区综合服务楼前扇形小广场。

4.LED显示屏的显示时间为每日7:30-20:30(泉州校区),7:30-20:30(厦门校区),节假日和特殊发布需要的除外;

5.如遇LED显示屏故障,可向学生事务办事大厅报修,电话:0595-22690096(泉州校区),0592-6160320(厦门校区)。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华侨大学LED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表

附件2LED播放软件支持的媒体


〇二二年十一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