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华侨大学2025-2026学年境外生学生组织(泉州校区)工作人员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推荐报名、笔试考核、面试考察等环节及学生处、华侨大学学生会综合考察研究决定,现将2025-2026学年华侨大学境外生学生组织(泉州校区)工作人员拟任人选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7月18日,若有异议,请在7月18日下午17:00前提出。
联系人:李老师 18679651207
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进入考察试用期,考察试用期至2025年9月30日。考察合格的境外生学生组织(泉州校区)工作人员,将按照《华侨大学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工作任命。
学生处
2025年7月16日
(初审:李思远,复审:黄宗喜,终审:蔡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