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号),经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1日至11月7日,若有异议,请于11月7日下午17:00前提出。
学生处:0592-6160300(厦门)
0595-22693594(泉州)
纪检监察办公室:0595-22693678
公示邮箱:zztx@hqu.edu.cn
附件:1.华侨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推荐公示名单
2.华侨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推荐公示名单
学 生 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