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3年6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拟于11月份评选2013-2014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学生奖助学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只可申报一个奖项),并报学院评审。
奖学金:学院结合申报情况和名额分配(附件1),依据《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审核、排序,并等额推荐名单报学生处,没有分配名额的学院,如有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择优推荐一名参评。
助学金: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推荐申报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华侨及留学生(全日制)总人数的5%。
3.学校评审: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全校公示并确定获奖名单。
为保证本次评选顺利进行,请做好通知工作,严格把关,于11月12日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版)送至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科/外国留学生管理科,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工作邮箱(hqujws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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