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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中心场地、物品、设备申请业务流程(厦门校区)

发布日期:2024-03-25作者:

一、物品、设备借用注意事项:

1.所有物品单次借用期限至多为7天。

2.借用前,学生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将当面登记检查设备状况,如有任何疑问,可现场与工作人员沟通,确认无误后方可借走使用。归还时如发现物资损坏,借用单位需负责维修;设备损坏严重者记违规,将对后续借用产生影响。

3.申请单必须由指导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生活动中心可借用设备

小蜜蜂扩音器


拉杆音响

备注:音响可外接无线话筒和U盘,可以连接蓝牙

话筒

备注:无线话筒需自备5号电池

便携扩音器

备注:扩音器可录音,分为蓝牙款和USB款


                         学生活动中心可借用物品

物品名称

尺寸规格

折叠桌

120*60*75cm

海报板

120*90cm

帐篷

3*3m

塑料凳

常规规格

靠背椅

常规规格

桌布

枣红色

240*160cm

300*160cm

160*160cm

藏青色

250*160cm

300*160cm

160*160cm

墨绿色

260*160cm

300*160cm

160*160cm

折叠野餐桌

90*60*45cm

折叠椅

52*41*60cm

36*36*29cm

折叠推车

83*48*56cm

温馨提示:请爱惜所借物品,避免损坏


二、场地借用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若需提前布置场地,请在申请表的其他要求栏注明并备注好时间(例:需提前一小时布置场地),原则上最多可提前一小时布置,如需延长布置时间,申请单位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与学生活动中心负责人沟通。

2.活动结束后,申请单位需对场地进行清洁,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3.同一借用单位不能连续借用三天及三天以上的同一时间段;一天内最多借用两个时间段。

4.活动举办时,场地将直接提供折叠桌20张、塑料椅50张(数量随实际情况而定),如需使用折叠桌、海报板以及更多数量的塑料椅等,请另行填写《学生活动中心物品借用申请表》进行申请。

5.申请表必须由指导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生活动中心场地可借用时间

周二

(招聘会优先)

14:00-17:00

周五

19:00-22:00

周六、周日

8:30-12:00

14:00-17:00

19:00-22:00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学生办事大厅

学生活动中心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3:00

下午14:30-18:30

(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日

中午12:40-13:40

下午17:30-18:30

晚上21:00-22:00

(节假日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行政研发大楼二楼

学生办事大厅(西侧)

学生活动服务窗口

中庭凤翔餐厅楼上

学生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