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7〕33号)转发给你们,请配合做好相关评审工作。
一、评选范围
1.2014—2016级全日制在读台湾本科生(含2013级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学生);
2.认同一个中国;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行修养,社区表现良好;
5.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告知学生申报,根据评审要求及名额指标,实行等额排序推荐获奖建议名单预备人选,无名额指标的学院,若有优秀的台湾学生符合条件的,可择优推荐一人参评。具体推荐标准可参照《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4〕5号)执行。
2.请于10月25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生个人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表、成绩单、证件复印件、白底彩色照片2张)、学院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送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
3.请各学院做好评审推荐工作,按时提交有关材料;学生处将根据申报情况,会同研究生院复核、评审后,向省教育厅择优报送获奖建议名单。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7〕33号)
2.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本科生)
3.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4.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
2017年10月13日
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附件.rar